发表时间: 2020-07-27 15:42:25
作者: 宋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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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份转让协议
甲方: 深圳市XXXX有限责任公司
乙方: 身份证号码:
丙方: 身份证号码:
丁方: 身份证号码:
鉴于四方达成股份转让事宜,基于平等,自愿,公平,诚信原则,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。经四方友好协商,达成协议如下:
第一条:乙方自愿转让其所有的甲方的 %股份给丙方和丁方,丙方和丁方拥有转让后股份权利及义务。
第二条:乙方以 元价格转让拥有甲方的 %股份给丙方;乙方以 元价格转让拥有甲方的 %股份给丁方。以上股份转让暂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,待四方协商后另行确定工商变更时间。
第三条:乙方现有甲方货物等现金价值 元,现有甲方应收账款价值 元,除上述两项外的其他财产现金价值 元。以上财产均属于乙方独有可得利益,不参与股份转让后的股东分配。
第四条:经以上四方同意,股份转让后的公司治理分配如下,乙方负责公司 ;丙方负责公司 ;丁方负责公司 。
第四条:股份转让协议自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,若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约定深圳市XXXXXX区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。本协议一式四份,四方各持一份,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: 公司 乙方:
法定代表人:
丙方: 丁方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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